手机店噪音
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,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警告;警告后不改正的,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全文在这里
可惜只是用来装点门面的,每天打一次110,效果越来越差。
接下的措施:
- 110;(结果警察说管不了,建议我去找环保部门;)
- 找环保部门沟通;(环保局说噪声污染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,属于公安部门处理;类似)
- 找为民服务电话沟通;(同样建议我去公安部门处理)
- 找媒体沟通;
如果还是不行,那么:
- 找基地组织为我们小区居民请命;
- 购买AK47、M16A2,或者RPG火箭筒、M1A2坦克,或者航公航母血洗那几家扰民的商店;
- 如果没不到上述维权武器,自制几包炸药跟这帮狗日的奸商拼了。
- 或者搬家;
- 或者我开个手机店把那几家的生意挤垮。囧囧
Tags: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, 噪音
十一月 16th, 2008 at 07:56
这就是残酷,一种忘记我们还是那么无奈!
十二月 13th, 2009 at 14:04
我也遇到这样的问题,110接线员小姐让我自己看看法律书学习一下,说白天不算噪音,真TMD混蛋